电信增值业务和基础电信业务相对应,是利用基础电信网络提供新型电信业务,但仍归属于电信业务范畴,因此,可以从电信产业的角度审视电信增值业务。
在3类增值业务中,信息服务类业务最能体现运营商的差异化优势,是企业关注的焦点,这类业务不是简单提供语音或数据的传递,而是向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数字媒体产品,即电信增值业务中的明星产品——信息服务类增值电信业务,由于它属于媒体产品范畴,因此可从传媒产业的角度审视电信增值业务。
增值电信业务的发展不仅需要传统运营商从“传统运营商”向“综合通信服务运营商”转型,更需要向“信息服务运营商”转型,即不仅需要完善、提高“传递服务”的能力,大力发展功能优化类和功能拓展类增值业务,还需要提高在通信网上“经营商店”的能力,即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类增值业务,这样才能有效营造差异化竞争优势。而信息服务类增值业务属于电子化的商品,因此,可以从电子商务的角度审视电信增值业务。
由于电信增值业务相比于基础电信业务,不仅属于电信业务范畴,同时具有较明显的电子商务产品和媒体产品的特性,简单地从电信产业处罚分析电信增值业务已经不能全面、真是地反映此类业务的特征和发展趋势,因此,本站从电信产业、传媒产业电子商务3个视角审视电信增值业务,探究电信增值业务发展中的核心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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